安居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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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职能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5日】 【来源:】

  综合股(联系电话:0825-8665252)

  一、负责中心内外宣传、公文处理、来信来访、印鉴管理等文秘工作;

  二、负责会务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中心人员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心管理人员日常考勤及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中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或协调工作及窗口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配合网管股做好中心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大厅相关资料的完善与发布;

  八、协助中心领导做好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和沟通,完成上级对我中心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管股(联系电话:0825-8665252)

  一、负责拟定中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二、负责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软件升级、安全运行、日常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电子设备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

  四、定期、不定期对中心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确保计算机上的信息不外泄、防止系统崩溃;

  五、负责窗口工作人员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业务指导;

  六、负责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高效正常运行;

  七、负责中心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的更新及维护;

  八、配合其他股室做好中心外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督查股(联系电话:0825-8668444)

  一、负责受理政务服务项目的调整和变更的请示,并报区政府审定;

  二、配合做好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主要涉及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审批流程的审核、登记、上报、对外公布等;

  三、牵头对进驻区政务中心办理事项的清理,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负责指导推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协助区监察局做好乡镇视频监控工作;

  五、负责修订、执行中心各项窗口管理制度。负责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考核检查。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考评、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中心窗口事件的调查、处理、整改、上报工作;

  六、负责中心“三大系统”的监察、管理、督促,包括对窗口单位服务项目办理过程的督促、催办;对超时件的受理与查处;对窗口即将超时的事项进行提醒,确保无超时件产生;对视频监控系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办件的录入量进行督促;对电子监察系统每月生成报表报区纪委备案;

  七、受理查处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行为、服务态度等问题的投诉、举报,负责督查方案、督查通报、考核方案的起草和牵头实施;

  八、负责对窗口意见、建议的收集并及时反馈给中心主要领导;征求社会各界对窗口运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九、负责中心效能建设、干部作风整顿等与行政效能相关的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并联审批指导股(联系电话:0825-8668444)

  一、负责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制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二、负责推进网上审批,标准审批,联合办理和并联审批,负责对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送达;

  三、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采取“一窗式对外”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受理、分发并联审批事项法定资料;

  四、对纳入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并发件;

  五、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六、负责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开展好并联审批、上门服务等工作;

  七、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股(联系电话:0825-8669186)

  一、负责组织宣传公共资源交易及服务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及服务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项目信息、交易情况及相关咨询服务。

  三、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交易日程安排。

  四、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交易文件和交易结果公示的发布。

  五、负责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交易保证金递交专用资金账户(网上银行)、提供交易保证金递交情况(开标前1小时)、提供投标人入围抽取场所、提供专家抽取、提供交易场所及配套服务、进行交易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与跟踪管理,维护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六、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网上银行收取及退还。

  七、负责政府采购(包括国有企业及政府性投资公司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发售、投标文件签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评标结果公示、资料归档。

  八、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和交易录像,实现信息收集、发布功能,实现交易过程录像,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高效服务。

  九、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协助配合监督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投诉。

  十、负责交易项目的相关数据整理、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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