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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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3日】 【来源:】

  事项名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申报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第三联。

  3、交验机动车  

  设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联系电话:0825-8660055 

  办理时间: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是否收费(元):否 

  办理程序:

  1、填表。

  2、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3、持相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交费。

  4、领证。 

  办理地点:安居区行政服务大厅公安交通管理大队窗口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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