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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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公安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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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公安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备注
1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抽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治安大队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8.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单位进行分级管理,所有一级治安管理场所每3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二级治安管理场所每2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三级治安管理场所每1个月至少抽查1次。重大节假日、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   
2 保安服务业抽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 治安大队 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2.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4.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5.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6.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7.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8、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1,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应当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比例。  
3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抽查 《枪支管理法》 治安大队 1.枪弹库室值守情况;2.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3.枪弹库存与领用登记情况。  对辖区内的所有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企业和配置使用单位,每个季度至少检查1,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治安大队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5.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对辖区内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每季度至少抽查1次。对辖区内所有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5 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抽查 《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消防大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同时可以根据季节和阶段性火灾形势需要组织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发生火灾事故等情况的社会单位,要加大抽查力度。  
6 网吧抽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网安大队 1.网吧基础资料与网吧实际情况是否相符;2.是否存在一机多人上网的情况;3.是否存在不登、漏登、乱登或冒用他人身份证、身份信息登记上网等违背网吧上网实名制的情况;4.网吧业主、安全员及上网人员有无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各类有害信息。 对辖区网吧每月抽查3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网吧,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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