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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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虾消费提示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来源:】

当前正值小龙虾的消费旺季,安居区食药局提醒消费者食用小龙虾时请注意:

一、消费者应在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农贸市场、超市等地购买小龙虾,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购买和食用来源不明的小龙虾。

二、烹饪前清洗干净,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不要加工死亡、感官异常或不新鲜的小龙虾; 不要食用小龙虾的头和内脏。

三、消费者在餐馆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并索要发票或收据。

四、如果进食小龙虾后出现全身或局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诉医生相关情况。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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