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统一村(居)务公开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求,进一步提高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日前,遂宁市民政局印发《遂宁市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从村(居)务公开栏载体和公开内容两方面进行规范。
规范后的村(居)务公开栏主要采用墙面式和立柱式,公开内容涵盖村(居)干部信息、村级财务收支、“一事一议”事项、项目工程、政策保障、涉及村(居)民利益的惠民政策以及最新要求公开的法规政策、举报热线等内容。《手册》对公开栏的高度、宽度、版面、内容、字体、颜色等均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公开必须遵循“简明、扼要、实在”的原则,不假、不虚、不空、不啰嗦,群众不感兴趣的内容不得上栏,群众看不懂的不得上栏,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