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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3日】 【来源:】

  一、项目名称:离婚登记

  二、办理机构: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三、办理地点:安居区“两中心五馆”图书馆一楼安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咨询电话:0825-8381811  

  五、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暂行规范》

  六、申报对象:当事人

  七、申报条件:

  1、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在本辖区域内;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安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5、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八、申报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离婚协议书;5、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九、 办理流程

  1、要求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十、办结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 。

  十一 、收费依据:免费办理

  十二、乘车路线:安居城区乘1、2公交车均可到达。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川公网安备 510904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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