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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3日】 【来源:】

  一、项目名称: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办理机构: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办理地点:安居区“两中心五馆”图书馆一楼安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咨询电话:0825-8381811    0825-8667600

  五、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暂行规范》

  六、申报对象:当事人

  七、申报条件

  1.当事人可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提供资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的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3张(大2寸,红底)

  办理流程

  当事人或委托人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婚姻登记机关按下列程序办理:

  1、初审;2、受理;3、审查;4、登记  5、颁证

  八、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办即走,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

  九、收费情况:免费办理。

  十、乘车路线:安居城区乘1、2公交车均可到达。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川公网安备 510904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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