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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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31日】 【来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指导审定全区各级各类校本教材和组织审定区本级学校校本教材,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任务。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等项目的执行,促进教育慈善事业发展。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基础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教育工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825-866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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