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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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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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4、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审核或报批及其专业设置;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县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6、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7、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属职业学校及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初、高中毕业生会考;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归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9、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工作。

  10、负责区属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11、代区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室。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改革创新,教育活力显著增强

  推进综合育人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五化德育,实施“236”高效课堂,成功承办全市综合育人体系建设现场会,顺利召开全区综合育人体系建设现场会。深入开展四川省学校体育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区县工作,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师资、功能室配备不断加强。

  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创新。制定《安居区2016年集团(联盟)化办学实施方案》,组建横山中学教育集团、安居一幼教育联盟,在拦江中学、西眉中学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推进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实施学校管理干部聘期制、任期目标制,交流轮岗干部16名。全面启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完成247名教师资格认定。安居职中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初显成效。启动全区学校章程建设。

  2、狠抓内涵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育人质量再攀新高。2016年高考全区本科上线1526人,上线率达56.6%,其中重本上线585人,上线率达21.8%;全市文理科前十名占11人,连续四年荣获全市理科第一名;2人考入清华大学,6人考入北京大学,380余人被国防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等全国知名大学录取,区教育局荣获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一等奖,被区委、区政府评为高中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安居职中与江淮汽车、伊格斯机械、东坡餐饮、华拓金融等4家企业签订订单培训协议,2013“9+3”学生就业率达100%。规范管理民办教育,停办不合格幼儿园3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5所。学前教育荣获市政府督导评估优秀等级。加强特教管理,制定《遂宁市安居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方案(试行)》,扎实开展送教上门活动。有序推进继续教育,圆满完成自学考试及成人高考,自考报考17253614科次,同比增长270%,自考成考工作连续6年被市招委、市自考委、市教育局评为先进集体

  特色创建扎实有效。制定《安居区加强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化德育一月一主题体育艺术2+1项目、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扎实开展读书活动、主题征文比赛、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举办第五届学生艺术节、第六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第二届校园足球联赛、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4项区级比赛;组织参加省市体育、艺术、科技等比赛,800余人次获名次奖。拦江中学、马家初中、三家小学等11所学校成功创建市、区级阳光体育示范校。安居一中、安居小学、水井初中、育才中学被中国科协、教育部等5部门命名为2016年全国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示范校。

  教育科研成效突出。印发《安居区教育督导责任区联合教研组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全国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晒课、区级优秀论文评选、部分学科优质课大赛等活动,评选优秀论文1783篇、优质课128堂,打造各类优质课1950堂。完成小学、初中两个学段7个学科导学案修订。13个市级课题研究有序推进。

  3、加强队伍建设,教育水平大幅提高

  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印发《安居区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关于实施教育系统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的通知》,公开考聘新教师98名,引进名优特教师、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20人,遴选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147名。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小学全科教师首届论坛、幼儿园园长规程培训、新教师上岗培训等国家及省市区级培训19项,培训干部、教师7000余人次。扎实开展爱生之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爱生之星”360余人次。选派156名教师开展手拉手助教、顶岗支教129名干部、教师,30个集体获得市教育局及区委、区政府表扬。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完成安居一中、安居职中、局机关支部、教科所支部等4个党支部(总支)换届,新建基层党支部2个,发展党员9名、转正党员10名。印发了全区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重温入党志愿 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党章》党规集中学习、三个专题讨论等专题活动,讲党课92场次。深入推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票决制,局党组累计开展三重一大集体票决18次。   

  党风廉政成效显著。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切实纠正四风。印发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33个。制定《安居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工作会,开展师德师风及作风建设督查78校次,发现整改问题11个。接待群众来访8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9件次,办理各级信箱回复28件次。处分干部教师3人。西眉小学、东禅小学创建为市级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

  4、加速民生提质,发展保障更加有力

  项目建设有序实施。全面完成项目无偿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投入资金约8000万元,新建、改扩建学校34所,其中安居二幼建成并投入使用,安居职中5号实训楼竣工,拦江幼儿园主体2楼施工,思源实验学校主体开工建设,大安初中、三家小学、白马幼儿园等30所学校新建、改扩建学生食堂、宿舍、运动场约2.4万平方米。

  教育扶贫首战告捷。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统筹抓好教育扶贫政策宣传、项目推进、学生资助、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多方筹措资金309.3万元,成立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对全区特困孤残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中特殊困难群体予以救助,救助604人,发放救助金58.2万元。结对贫困(软弱涣散)村4个,派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4名,协调项目资金198万余元,修建村道路约3公里、渠系2000米;落实帮扶慰问资金9.6万元,解决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帮扶干部工作经费8万元,结对帮扶的保石镇七里店村成功脱贫摘帽。

  教育资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实现应免尽免应补全补,其中,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10356人,共计629万元;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2648人次264.8万元、贫困高中生学费3657人次128万元、中职学生学费3005人次276万元;发放贫困高中学生助学金5686人次568万元,中职学生助学金682人次68万元;累计为231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50余万元。开展 “金秋助学、贫困大学新生资助、贫困教职工慰问活动,资助学生300余名,慰问教师113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物资共计26万元。

  5、注重工作统筹,发展环境更加和谐

  依法治教持续推进。深化法治教育三进五落实,建立会前学法制度。依法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招生规定、收费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加透明度,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治教育课、法制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营造依法治教氛围。聘请法律顾问2名。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讲座及展览14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白马中学成功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信访群众引导,办结群众诉求886件次,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安全稳定保障有力。全面实行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分片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制定《安居区学校安全岗位指导手册》。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教育活动9次,安全卫生工作会14次、培训会11次。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访督查18次,印发工作通报12期,排查安全隐患1324处,整改1131处,落实警戒措施193处,诫勉谈话相关责任人6人。配备专职保安200名。防溺水、无偿献血工作分别被省教育厅、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白马中学被省爱卫办评为卫生单位。

  舆论氛围更加浓厚。以高考、新教师招聘、教育扶贫等为宣传重点,用好各级各类媒体主阵地,宣传正面典型,凝聚发展正能量。在市区电视台、报刊,《教育导报》及省市区教育网站等刊发信息近2000条(次);编印《安居教育》16期;以庆五四”“六一”“七一以及第32个教师节为契机,利用市区报刊、电视台,灵动安居网、安居教育网等宣传学校做法经验、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教育宣传工作获得省教育厅表扬。

  二、部门概况

  安居区教育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4个(区教科所、区职教中心、区招生办、区资助中心),其中教科所独立决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10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6.02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93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38万元,占66.46%;项目支出315.13万元,占33.5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09.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15.31万元,下降54.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81.83万元,下降6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万元,占0.2%;教育支出914.96万元,占97.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占0.11%;医疗卫生支出4.2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17.46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6年决算数为1.83万元,属年初结转和结余安排使用资金。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07.89万元,完成预算154.35%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51万元,完成预算9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中包含有教科所的经费,而支出决算教科所独立填报。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00万元,全部是追加预算资金,其中:高中教育质量特别奖80.00万元,标准化考点维修维护经费60.00万元。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22.21万元,全部是追加预算资金。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30万元,全部是追加预算征订环保教材资金。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05万元,全部是追加预算资金:其中20161-9月离岗民师退休费、生活费182.05万元(社保局代发部分),高考标准化考场维护1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0.92万元,完成预算20.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中包含有教科所人员医疗补助经费,而支出决算教科所独立填报。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46万元,完成预算65.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中包含有教科所人员住房公积金,而支出决算时教科所独立填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4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7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24.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教育局和下属事业单位教科所合并预算,预算数据中包含有教科所的三公经费,而支出决算时教科所独立进行填报。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48%,其中:2015年度、2016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1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5万元,增长32.18%,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相关工作接受上级督导检查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9万元,占6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32.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团组数0次,人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万元,其中:

  2016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9万元。主要用于到基层学校调研、检查指导教育教学管理和安全卫生涉稳、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到其他区县交流调研交叉检查等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345人,共计支出2.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各级教育、财政、食品药品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我区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均衡发展督导、安全卫生、食品药品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接待其他区县教育部门交流调研交叉检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49万元,比2015年增加269.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附:表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1:部门收入决算表

  1-2:部门支出决算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年初结转和结余使用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4.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用于高中教育管理的支出。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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