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4]106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安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全区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教育督导体制,区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和措施;审议全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区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胡均蓉 副区长
副 主 任:王海燕 区电子政务公开办主任
姚 明 区教育局局长
专职副主任:杨 溢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委 员:唐 伟 区委编办副主任
唐 东 区发改局副局长
许盛伟 区科技局纪检组长
徐 亮 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廖 进 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区财政局行财股股长
邓 玖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 晋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 刚 区卫生局副局长
范材起 区审计局副局长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2014年12月4日
川公网安备 510904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