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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来源:法治遂宁网】

   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践行以案释法 提升普法实效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各类检察工作载体,选准重点领域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强本单位以案释法工作,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 
  细化工作要求
  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工作
  区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查报告、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中附上法律条文,并增加释法说理部分。
  在全面剖析案情的基础上,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被告人为何构成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等展开严格规范的说理论证,充分阐述作出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使法律文书成为体现检察机关公信力和权威性的重要载体,以增强打击和预防犯罪的精准度,并使相关群众获得相应的法律知识,对疑难复杂案件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到会参与评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种举措
  增强释法工作广泛性、影响性
  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机制、模式,扩大覆盖面,实现宣传效果最大化,通过借助电视、互联网、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介以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增强以案释法的广泛性。
  结合检察开放日、举办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面向公职人员、人民群众和学生开展鲜活生动的案例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能,促进全民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释法工作的影响性。
  落实普法责任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通过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干警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利用多种载体活用释法说理方式。用“微平台”推进法治宣传,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介进行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向群众宣传维权渠道和途径,畅通群众了解检察职能的渠道,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在出庭公诉过程中阐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达到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目的。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检察新媒体,将典型、重大案件信息予以发布,及时有效地传递案件新消息,让社会公众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律知识。
  同时还利用身边案例积极发挥释法说理作用。精选近年来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自侦案例,结合法条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解释。针对容易造成当事人或公众产生质疑、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尤其是对不捕不诉案件,采取告知说理、口头说理、文书说理等方式,坚持一案一说理,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严格规范审批工作,保障释法说理成效。建立以案释法审批机制,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以案释法案例进行严格把关,坚决不允许因释法而泄露国家秘密,同时对涉案当事人隐私等信息进行必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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