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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起诉一起新型经济犯罪案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0日】 【来源:遂宁新闻网】

  随着信用卡消费越来越多,信用卡犯罪案件也随之增长。近日,2名被告人就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了解,这也是安居第一起信用卡类经济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数百张银行卡牵出新型犯罪案件
  不久前,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民警在楼房沟检测站设卡检查时,注意到一辆湖南牌照的越野车,车上2人神色慌张,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即,民警对该车辆进行了搜查,可搜查的结果令在场民警有点摸不着头脑,车内并没有查获如民警所预料的毒品、枪支等违禁品,只是在车辆后备箱中,存放着密密麻麻数百张银行卡。办案民警随即将该案移送相关办案部门处理。
  经过数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至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认定该案为安居辖区内第一起信用卡类经济犯罪案件,其犯罪手段新颖,涉案地域宽广,社会危害巨大,但由于缺乏对此类案件办理的相关经验,侦查机关前期的证据搜集存在较大瑕疵。
  侦办手段
  电子证据成为案件突破口
  新犯罪不能以老思维办理。该案检察官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以创新思维引领,成功突破该案疑点、难点。首先,针对银行卡所具有的不易区分性,为该案量身定做讯问方案,通过精密的讯问提纲和客观的辨认笔录,在一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清晰区分2名犯罪嫌疑人各自持有的信用卡数量。其次是严格把控证据关口,秉持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依法排除侦查机关前期搜集存在的瑕疵证据,另外,要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了电子证据的提取,这份电子证据最终成为法庭上指控犯罪的关键证据。最后,区人民检察院总结经验,通过2份检察建议,一方面通过加强培训规范公安机关针对该类新型案件取证程序,另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深挖细查,坚决打击由该案引申出的各类经济案件,不断扩大该案战果。
  面对严谨合法、确实充分的证据链条,在该案侦查环节始终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在法庭上全盘接受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真诚认罪悔罪。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两名被告人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被处以相应罚金。
  延伸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检察工作新发展,聚焦服务发展、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依法打击新型经济犯罪,推动检察监督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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