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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须知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6日】 【来源:】

  一、事项名称

  申领《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二、设定依据

  遂宁市财政厅 遂宁市民政厅 遂宁市扶贫移民局 遂宁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遂财社〔2016〕4号)

  三、补贴条件 

  具有安居区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属全区建档立卡中且未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对象。 

  四、补贴标准

  国定贫困线和核定后残疾人自身年收入的差额,以补差的形式发放。 

  五、补贴方式

  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到残疾人的银行账户。

  六、申领时间

  2016年12月30日前。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

  八、办理材料 

  1.《四川省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和信用社卡的复印件。 

  九、办理程序

  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四川省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审核、公示,再交区残联审定。

  联系电话:0825-8663501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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