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ICP备12003430号
一、事项名称
申领《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二、设定依据
遂宁市财政厅 遂宁市民政厅 遂宁市扶贫移民局 遂宁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遂财社〔2016〕4号)
三、补贴条件
具有安居区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属全区建档立卡中且未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对象。
四、补贴标准
国定贫困线和核定后残疾人自身年收入的差额,以补差的形式发放。
五、补贴方式
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到残疾人的银行账户。
六、申领时间
2016年12月30日前。
七、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
八、办理材料
1.《四川省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和信用社卡的复印件。
九、办理程序
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四川省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审核、公示,再交区残联审定。
联系电话:0825-866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