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ICP备12003430号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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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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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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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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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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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各区县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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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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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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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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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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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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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5]29号)
收费标准: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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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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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村(居)委会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证明材料(人口信息系统无人像信息无法核实是否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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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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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采集人像→登记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缴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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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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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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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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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或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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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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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各区县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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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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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交通不便地区,延长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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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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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安居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河东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蓬溪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射洪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大英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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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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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0825-2510286
船山政务中心:0825-2251737
安居政务中心:0825-8663593
经开政务中心:0825-2230377
河东政务中心:0825-2668131
蓬溪政务中心:0825-5395129
射洪政务中心:0825-6675279
大英政务中心:0825-782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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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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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25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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